一、前言
傳統上,電信產業是處在國營且獨佔的市場情況下,因其屬公用事業性質,政府經常會介入其價格的訂定,而當時幾乎都採「投資報酬率」來管制。但在1984年後,全球電信已呈現自由化態勢,過去的監管機制不得不改弦更張,於是有所謂的價格調整上限指數(price caps index,PCI)制度的出現,簡稱價格上限制。主要過程,是政府事前設計一套價格計算公式和管制制度,以經濟手段解決經濟問題。其在制度裡,也包含許多誘因,要業者提高效率、降低成本,且要求在經濟市場變動過程中,政府少插手以便給業者有調整價之自主性空間。
詳細文章內容:http://www.ntpo.org.tw/www2/chi/news/0808/04.pdf
文章出處:NTP 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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